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

遺失行李索賠記後記

遺失行李4個月後的8月24日,當我快遺忘這件事的時候,打開e-mail,看到亞航傳來的信件,說明我獲得的RM 930賠償,已超過保險公司應賠的RM815,再減去一項RM50的Policy Excess,所以旅遊保險不再賠給我。

第二天,8月25日,收到Multipurpose的信件,也說不賠償給我。呵! 我還以為他們連信都不用發了,原來還記得這個案喲! 我原本想把信一揉,丟進垃圾桶,但轉念一想,何必為這種爛服務再有生氣之舉,就心平氣和地把那張廢紙放到凖備回收的報紙堆裡,環保不能忘,該忘的是那種受耍弄的心情,繼續過我的快樂日子。

1 条评论:

  1. HI~搜尋到您的文
    我也是搭乘亞航的受害者,昨晚2/28 PM18:00抵達台北,行李沒回來,但不知如何查詢當初購買機票時是否有保險,可以請教您嗎?謝謝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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